日前,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一起特大販毒案,14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一審判處死刑、死刑緩期執(zhí)行、無期徒刑、15年到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2020年1月,閬中市公安局禁毒民警接到舉報,兩名南充籍男子頻繁前往成都購買毒品向本市及周邊區(qū)縣出售,閬中市公安局禁毒緝毒大隊展開調查。
經過長達1年的偵查,警方成功偵破以陳某為首的特大販毒案,繳獲毒品冰毒9000余克、海洛因4000余克,查獲毒資300余萬元,扣押涉案車輛5臺。
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,被告人陳某、付某、錢某犯走私、販賣、運輸毒品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被告人王某、李某、馬某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(zhí)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被告人李某、鄭某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其余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15年到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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