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立民
替苯丙胺(3,4-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,簡稱MDA)是一種與替甲基苯丙胺(3,4- 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,簡稱MDMA)結構相似的苯丙胺類興奮劑,也是制造“搖頭丸”的重要成分之一。它有哪些中英文名稱?
替苯丙胺由德國化學家卡爾·曼尼奇和沃爾特·雅各布森于1910年首次合成,但是直到美國化學家戈登·阿利斯進行自我實驗才發(fā)現其精神活性作用。戈登·阿利斯后來將該藥物許可給美國史密斯、克萊恩和弗倫奇(Smith Kline & French,簡稱SKF)制藥公司。替苯丙胺的第一次動物試驗發(fā)生在1939年,隨后在1941年進行了第一次人體試驗,探索其用于治療帕金森病的可能性。1949至1957年間,SKF公司對500多名受試者進行了服用替苯丙胺試驗,以研究其作為抗抑郁藥或降食欲藥的潛在用途。1961年,它以商品名Amphedoxamine,作為一種降食欲藥物獲得專利。替苯丙胺作為一種娛樂性藥物出現于1967年年底,這個時間要早于替甲基苯丙胺——1970年首次在美國芝加哥街頭繳獲的藥片中檢測到該藥物。然而,替苯丙胺的濫用廣度卻遠不及替甲基苯丙胺(后者在20世紀80年代末已成為一種全球流行的派對毒品)。相較于替甲基苯丙胺,替苯丙胺產生的迷幻作用更強,持續(xù)時間更長,神經毒性也更大。1992年,一大批被稱為“Snowballs”(雪球)的藥丸在歐洲大規(guī)模出現,這些藥丸出乎意料地含有替苯丙胺而不是替甲基苯丙胺。替苯丙胺的英文俗名“Sally”(音譯為“薩利”),與替甲基苯丙胺的英文俗名“Molly”(音譯為“莫莉”)相對應。
原衛(wèi)生部1989年頒布的《精神藥品品種及分類》和1996年版、2005年版、2007年版、2013年版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》均以“替苯丙胺”為中文名,以Tenamfetamine為英文名。2021年12月7日更新的《Schedules of the Convention on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of 1971》(譯為“《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》附表”)以Tenamfetamine(譯為“替苯丙胺”)為國際非專利藥品名稱,以α-methyl-3,4-(methylenedioxy)phenethylamine(譯為“α-甲基-3,4-(亞甲二氧基)苯乙胺”)為化學名稱。2023年2月8日更新的美國《Schedules of Controlled Substances》(譯為“管制物質附表”)以3,4-methylenedioxy amphetamine(譯為“3,4-亞甲二氧基苯丙胺”)為化學名稱。當前,在大多數國家,替苯丙胺都是受嚴格管制的物質。例如,美國將其列入《管制物質法案》附表一管理(附表一物質被定義為目前沒有可接受的醫(yī)療用途且極有可能被濫用的物質,管制等級最高)。我國將其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。
陳文彬、羅德誠主編,1989年出版的《臨床藥物治療學》一書寫道:“第三種是致幻性苯丙胺類興奮劑,其代表藥物為替甲基苯丙胺(MDMA)、替苯丙胺(MDA)、二甲基苯乙胺(MDEA),這三種藥物都是制造搖頭丸的主要成分。”劉志剛編,1992年出版的《醫(yī)院藥房工作手冊》一書寫到“亞甲二氧基安非他明(MDA)”?!队斡尽?995年第3期《國際奧委會規(guī)定的禁用藥物和方法的名單》一文寫到“methylendioxyamphetamine 亞甲二氧基苯丙胺”。美國人內梅羅夫、薩茨伯格著,馬崔、寧玉萍譯,2011年出版的《精神障礙的識別與治療 初級保健機構精神藥物手冊》一書寫到“3,4-亞甲二氧基安非他命(MDA)”。以上分別是筆者所見關于“替苯丙胺”“亞甲二氧基安非他明”“亞甲二氧基苯丙胺”“亞甲二氧基安非他命”四詞的最早記載。
檢索讀秀學術搜索(時間2023年7月8日),輸入“替苯丙胺”,找到相關條目283條;輸入“亞甲二氧基苯丙胺”,找到相關條目97條;輸入“亞甲二氧基安非他明”,找到相關條目36條;輸入“亞甲二氧基安非他命”,找到相關條目2條。鑒于“替苯丙胺”一詞更為簡潔,且被歷版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》作為唯一中文名,其應為這一物質的首選名稱。
(作者系浙江警官職業(yè)學院刑事司法系副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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